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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cpa考试《经济法》知识点:最高额抵押债权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4/08/22 10:02:22 字体:

  为了帮助广大学员备战2014年注册会计师(cpa)考试,网校论坛学员精心为大家分享注会考试科目里的重要知识点,希望能够提升您的备考效果,祝您学习愉快!

  最高额抵押债权之确定:

  (1)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2)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2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3)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4)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

  (5)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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