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接收最新考试资讯
及备考信息
在已修订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中,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了:“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那么具体是哪些人可以申请免考?其申请材料和注意事项又是什么呢?
希望那些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一定不要忽略这条政策,错过机会!
转载本文请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