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0 苹果版本:8.7.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知识点:存货的概念与确认条件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3/11/22 09:37:55 字体:

  为了帮助广大学员备战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能够提升您的备考效果,祝您学习愉快!

  (一)存货的概念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等。

  【提示】

  (1)为建造固定资产而储备的各种材料,虽然同属于材料,但是由于是用于建造固定资产等各项工程,不符合存货的定义,因此不能作为企业的存货进行核算。

  (2)下列项目属于企业存货

  ①企业接受外来原材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制造和修理完成验收入库后,应视同企业的产成品;②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入的土地用于建造商品房属于企业的存货;③已经取得商品所有权,但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物资;④已经发货但存货的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给购买方的发出商品;⑤委托加工物资;⑥委托代销商品。

  (二)存货的确认条件

  存货在符合定义情况下,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