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0 苹果版本:8.7.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知识点:实收资本的确认和计量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4/01/16 11:39:02 字体:

  为了帮助广大学员备战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能够提升您的备考效果,祝您学习愉快!

知识点:实收资本的确认和计量

1.总体要求:

实收资本,是投资者投入资本形成法定资本的价值,所有者向企业投入的资本,在一般情况下无需偿还,可以长期周转使用。

投资者可以用现金投资,也可以用现金以外的其他有形资产投资,符合国家规定比例的,还可以用无形资产投资。

企业收到投资时:

借:银行存款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2.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会计处理特点:

公司初建时,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本,全部作为实收资本入账;使用“实收资本”科目。

企业增资时,如有新的投资者加入,可能会产生资本溢价,即新加入的投资者缴纳的出资额大于其按约定比例计算的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份额部分,应作为资本公积,记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3.股份有限公司

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使用“股本”科目。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筹集资本的情况下,按股票的面值部分记入“股本”科目,超过股票面值的溢价部分在扣除发行手续费、佣金等发行费用后,记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我国每股面值1元;不允许折价(即发行价低于面值)发行股票。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