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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会税法答疑精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4/08/28 15:02:35 字体:

  2014年注册会计师(cpa)考试备考火热进行中,您是否还在为遇到难题不能够及时解答而感到苦恼?为帮助更多注会学员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祝大家学习愉快、梦想成真!

  学员问题: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
①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 50万元以下
(含50万元)
50万元以上
②批发或零售货物的纳税人 80万元以下
(含80万元)
80万元以上
③提供应税服务的纳税人 500万元以下
(含500万元)
500万元以上

  假如纳税人是从事(1)(2)(3)的两两混合经营如何判断是小规模还是一般纳税人?如纳税既从事货物生产又提供应税服务,生产货物45万元,提供应税服务400万元,这种算吗?标准是什么?

  回答:混业经营的,分别适用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即分别适用50.80.和500万元的标准,如其中一项达到标准了,则统一按一般纳税人的方法计算增值税。

  如纳税既从事货物生产又提供应税服务,生产货物45万元,提供应税服务400万元,二项均不达标,所以可作为小规模纳税人。

  注:本文为正保会计网校原创,版权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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