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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预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范围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4/10/23 19:41:02 字体:

  2015年注册会计师备考已经开始,现在处于预习阶段,学员可以根据网校预习计划表来适当安排学习进度。以下是网校依据2014年注会教材,整理的注会各科目知识点,用于预习阶段学习,祝大家备考愉快!

第二章 增值税法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范围:

  1.不得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形:

  (1)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

  (2)销售免税货物。

  (3)向消费者提供应税服务。

  (4)适用免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

  2.申请代开专用发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第二章知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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