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形式和转换日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可比性原则:转换形式和转换日应当与以前的会计期间保持一致,以确保财务报表的可比性。
2. 可靠性原则:转换形式和转换日应基于可靠的证据和数据,以确保转换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一致性原则:一旦选择了某种转换形式和转换日,应在未来的会计期间中保持一致,除非有充分的理由进行更改。
4. 主导原则:转换形式和转换日的选择应基于投资性房地产的主导特征和经济实质,以反映其真实价值和财务状况。
5. 公允价值原则:转换形式和转换日的选择应基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以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6. 经济实用性原则:转换形式和转换日的选择应考虑到经济实用性,以满足用户的信息需求和决策目的。
总之,选择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形式和转换日时,应考虑以上原则,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