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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投资性房地产被转换为自用性房地产或出售性房地产时,需要对原有房地产投资的相关负债和相关收入进行结算处理。
1. 相关负债的处理:
- 若原有房地产投资的相关负债是通过借款融资的,那么在转换后需要继续承担这些债务,将其计入自用性房地产或出售性房地产的成本中。
- 若原有房地产投资的相关负债是通过其他方式融资的(如发行债券),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如何处理,可能需要进行还债、转让债务或其他方式进行结算。
2. 相关收入的处理:
- 若原有房地产投资的相关收入是通过租金收入获得的,那么在转换后,这部分收入将不再存在,不再计入自用性房地产或出售性房地产的收入中。
- 若原有房地产投资的相关收入是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如出售收入),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如何处理,可能需要将这部分收入计入自用性房地产或出售性房地产的收入中。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处理方法仅为一般性指导,具体的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会计准则进行判断和决定。建议在处理过程中咨询专业会计师或遵循当地的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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