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加计抵减政策是指在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时,可以将纳税人购买固定资产、不动产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大额购置费用的增值税进项,按照一定比例加计抵减。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 确定加计抵减比例:根据国家税务部门的规定,确定加计抵减比例。一般情况下,固定资产和不动产的加计抵减比例为10%,其他一次性大额购置费用的加计抵减比例为30%。
2. 计算加计抵减额:将纳税人购买固定资产、不动产以及其他一次性大额购置费用的增值税进项,按照加计抵减比例进行计算,得出加计抵减额。
3. 计算应纳税额:将增值税销项额减去加计抵减额,得出应纳税额。
举例说明:
假设某企业购买了一台价值100,000元的固定资产,增值税税率为13%,加计抵减比例为10%。
1. 计算加计抵减额:100,000元 × 13% × 10% = 1,300元
2. 假设该企业的增值税销项额为20,000元。
3. 计算应纳税额:20,000元 - 1,300元 = 18,700元
因此,该企业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为18,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