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信用证的开证行和受益人在信用证交易中分别承担着不同的责任和享有不同的权利。
开证行的责任和权利:
1. 责任:
- 开证行有责任按照信用证的规定开立信用证,并确保信用证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 开证行有责任对受益人的合法要求进行审核,确保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 开证行有责任及时通知受益人信用证的开立情况,并提供必要的文件和信息支持。
2. 权利:
- 开证行有权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用。
- 开证行有权要求受益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信息支持。
- 开证行有权对受益人的要求进行审核,并在符合信用证规定的情况下承认和付款。
受益人的责任和权利:
1. 责任:
- 受益人有责任按照信用证的规定提交符合要求的单据和文件。
- 受益人有责任确保单据和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 受益人有责任及时通知开证行有关信用证的问题和变更情况。
2. 权利:
- 受益人有权要求开证行按照信用证的规定开立信用证。
- 受益人有权要求开证行按照信用证的规定承认和付款。
- 受益人有权要求开证行提供必要的文件和信息支持。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责任和权利是根据《国际惯例和惯常做法》以及各国法律法规来确定的,具体的责任和权利可能会因国家和具体的信用证条款而有所不同。因此,在进行信用证交易时,双方应仔细阅读信用证的条款,并遵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