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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混合销售中,主营业务和附属业务的应纳税额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区分:
1. 根据销售额比例区分:根据主营业务和附属业务的销售额比例,按比例分配应纳税额。例如,如果主营业务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80%,附属业务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20%,则主营业务应纳税额为总应纳税额的80%,附属业务应纳税额为总应纳税额的20%。
2. 根据成本比例区分:根据主营业务和附属业务的成本比例,按比例分配应纳税额。例如,如果主营业务成本占总成本的80%,附属业务成本占总成本的20%,则主营业务应纳税额为总应纳税额的80%,附属业务应纳税额为总应纳税额的20%。
3. 根据利润比例区分:根据主营业务和附属业务的利润比例,按比例分配应纳税额。例如,如果主营业务利润占总利润的80%,附属业务利润占总利润的20%,则主营业务应纳税额为总应纳税额的80%,附属业务应纳税额为总应纳税额的20%。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方法仅为一般性原则,具体应根据税法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计算。在实际操作中,可能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如税收政策、行业规定等。建议在处理具体案例时,咨询专业税务顾问或税务机构以获取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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