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外币折算(综合)会计准则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外币货币项目的确认:企业在进行外币折算时,应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确定外币货币项目的确认时点和金额。
2. 外币货币项目的计量:外币货币项目应按照交易时的外币汇率计量,并在确认时点使用的外币汇率计算其人民币等价金额。
3. 外币货币项目的折算:企业应按照确认时点的外币汇率将外币货币项目折算为人民币等价金额。
4. 外币货币项目的确认差额处理:外币货币项目折算后,如发生外币汇率变动,应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者归入所有者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5. 外币货币项目的结转:外币货币项目结转时,应按照确认时点的外币汇率将其折算为结转时点的人民币等价金额。
需要注意的是,外币折算(综合)会计准则的具体规定可能会根据不同的国家或地区的会计准则有所差异,以上是一般情况下的规定。在实际操作中,会计人员应根据相关准则和规定进行具体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