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需要计量并记录租赁资产。以下是一般的计量和记录方法:
1. 租赁资产的初始计量:承租人应该将租赁资产以公允价值或者现金等价物的支付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如果无法确定公允价值,可以使用租赁资产的现值作为初始计量。
2. 租赁资产的后续计量: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应该将租赁资产按照租赁合同的要求进行后续计量。一般情况下,承租人可以选择使用成本法或者公允价值法进行后续计量。
- 成本法:承租人可以将租赁资产按照成本减少折旧或摊销的方式进行后续计量。折旧或摊销的期限应该与租赁期限相一致。
- 公允价值法:承租人可以按照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需要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
3. 租赁资产的记录:承租人应该在会计记录中建立一个租赁资产账户,并将租赁资产的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记录在该账户中。同时,承租人还需要将租赁资产的折旧或摊销费用记录在相应的费用账户中。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是一般的计量和记录方法,具体的操作应该根据租赁合同的具体条款和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建议承租人在处理租赁资产的计量和记录问题时,咨询专业会计师或者遵循适用的会计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