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处置部分对子公司投资的会计凭证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记录:
1. 首先,根据处置部分对子公司投资的交易价格确定处置子公司投资的公允价值,并计算出处置部分的净资产。
2. 根据处置部分的净资产,计算出处置部分的利润或亏损。如果处置部分的净资产超过其账面价值,则应确认处置部分的利润;如果处置部分的净资产低于其账面价值,则应确认处置部分的亏损。
3. 根据处置部分的利润或亏损,分别在损益表上确认处置子公司投资的利润或亏损。
4. 根据处置部分的交易价格,将处置子公司投资的账面价值减少,并将这部分差额确认为处置子公司投资的利润或亏损。
5. 根据处置部分的交易价格,将处置子公司投资的权益减少,并将这部分差额确认为处置子公司投资的利润或亏损。
6. 根据处置部分的交易价格,将处置子公司投资的现金流量减少,并将这部分差额确认为处置子公司投资的利润或亏损。
7. 最后,根据处置部分的交易价格,将处置子公司投资的净资产减少,并将这部分差额确认为处置子公司投资的利润或亏损。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是一种常见的会计处理方法,具体的会计凭证记录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实际操作中,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的会计政策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