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决策通常需要达到一定的法定比例。具体而言,以下是一些相关的规定:
1. 股东会的召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应当至少每年召开一次,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会可以根据需要召开临时股东会。此外,股东之一千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以要求董事会召开股东会。
2. 股东会的决策: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决策通常需要经过股东的表决,并达到一定的法定比例。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股东会的决议应当经过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但是,对于某些重大事项,例如公司章程的修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增减注册资本等,需要达到特定的比例,一般是三分之二以上或四分之三以上的股东所持表决权通过。
3. 股东会的表决权:在股东会的表决中,股东的表决权通常是按照其所持股份的比例计算的。每个股东在股东会上通常有一票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可以规定不同的表决权安排。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决策比例要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来确定,不同公司的章程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在具体操作中,应当参考公司章程的规定来确定股东会决策的法定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