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会计准则中,合营安排的会计处理方法主要由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IFRS 11)《合营企业》规定。根据IFRS 11,合营安排分为两种类型: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对于合营企业,按照IFRS 11的规定,应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根据权益法,合营企业的投资者应按照其在合营企业中持有的权益份额,确认其在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并将其在合营企业的净利润或净损失按比例计入自己的财务报表中。
对于联营企业,根据IFRS 11的规定,应根据实际控制的程度采用权益法或成本法进行会计处理。如果投资者对联营企业具有控制权,则应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如果投资者对联营企业没有控制权,则应采用成本法进行会计处理。
此外,IFRS 11还规定了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投资进行减值测试的要求,并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合并报表披露提出了详细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为简要介绍,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和披露要求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IFRS 11的具体规定进行具体操作。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会计人员仔细阅读和理解IFRS 11,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