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是指在初始确认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这种计量方法适用于两种情况:
1. 金融资产是以固定或可确定的支付金额和期限持有至到期日的,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 该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特征与其固定或可确定的支付金额和期限相一致;
- 该金融资产是以固定或可确定的支付金额和期限持有至到期日,但在特定条件下可以提前终止,并且该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特征与其固定或可确定的支付金额和期限相一致。
2. 金融资产是以固定或可确定的支付金额和期限持有,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 该金融资产是为收取合同规定的特定现金流量而持有的,且该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特征与其固定或可确定的支付金额和期限相一致;
- 该金融资产是为收取合同规定的特定现金流量而持有的,但在特定条件下可以提前终止,并且该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特征与其固定或可确定的支付金额和期限相一致。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之后按照摊余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摊余成本法是根据资产的预期现金流量和利率确定的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