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中,处理子公司的非控制权益的方法是使用全面收益法(full equity method)。
根据全面收益法,母公司应将其对子公司的控制权益与非控制权益分开列示。控制权益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所有权益,而非控制权益是指其他股东对子公司的所有权益。
具体的处理步骤如下:
1. 首先,计算子公司的净利润。净利润是指子公司在一定期间内的盈利情况。
2. 然后,计算子公司的非控制权益。非控制权益是指其他股东对子公司的所有权益。
3. 接下来,将子公司的净利润与非控制权益分别列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应将其对子公司的控制权益与子公司的净利润合并计算,并将合并后的净利润列示为母公司的净利润。同时,母公司应将子公司的非控制权益列示为合并财务报表中的非控制权益。
4. 最后,计算合并后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和归属于非控制权益的部分,并将其分别列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
需要注意的是,全面收益法适用于母公司对子公司具有控制权的情况。如果母公司对子公司没有控制权,而只是拥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力,那么应使用权益法(equity method)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