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抵减增值税额是否需要进行折旧?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正小保 2024/05/17 11:58:40  字体: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属于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其预计使用寿命进行折旧。因此,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抵减增值税额需要进行折旧处理。

具体折旧方法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常见的折旧方法有直线法和年数总和法。根据折旧方法的选择,可以计算出每年的折旧费用,然后将折旧费用列入当期的费用或成本中,以减少当期的税务负担。

需要注意的是,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折旧费用在计算增值税税控系统的抵减增值税额时,应当将折旧费用排除在外,只计算设备的原值。折旧费用不能作为抵减增值税额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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