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可以根据双方协商一致进行修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双方自愿订立的协议,双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进行修改。修改合同的方式可以是书面协议、口头协议或者其他形式的默示行为。
在修改合同时,双方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自愿原则:双方必须自愿同意修改合同,不能强迫对方接受修改。
2.平等原则:双方在修改合同时应当平等地协商,确保各方的利益得到平衡。
3.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在修改合同时应当保持诚实守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修改。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涉及到法律法规、公共利益或者第三方权益的保护,修改可能需要经过相应的程序或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此外,修改合同时应当注意合同中的其他条款是否会因此而产生变化,并及时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补充。
综上所述,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可以根据双方协商一致进行修改,但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的约定。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务部门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