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会计上,租赁合同可以被分类为两种类型:财务租赁和经营租赁。
1. 财务租赁:当租赁合同满足以下条件时,被视为财务租赁:
- 租赁期限较长,通常超过租赁物的预计使用寿命;
- 租赁合同包含了购买租赁物的选项;
- 租赁合同的租金支付额度相当于租赁物的公允价值的大部分;
- 租赁物具有特定的使用目的,无法被其他方合理使用。
在财务租赁中,租赁物被视为租赁人的资产,而租赁人将租赁物的公允价值计入资产负债表。租赁人还将相应的租赁负债计入负债部分,并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租金支付方式进行分期支付。
2. 经营租赁:当租赁合同不符合财务租赁的条件时,被视为经营租赁。经营租赁是指租赁人将租赁物提供给租赁人使用,租赁人在租赁期间支付租金。在经营租赁中,租赁物不被视为租赁人的资产,租赁人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租金支付方式进行支付。
根据租赁合同的分类,会计处理方式也会有所不同,因此在会计报表中需要明确标明租赁合同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