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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抵减增值税额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正小保 2024/05/23 15:25:27  字体:
首次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抵减增值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抵减增值税额 = 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金额 × 1.17 × 0.03

其中,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金额是指购买该设备的金额,1.17是增值税税率,0.03是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抵减增值税额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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