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相关的会计凭证录入如下:
1. 首先,确定合并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这是为了确定合并日的各项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
2. 根据合并协议,计算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权益份额。这可以通过计算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前的净资产与合并后净资产之间的差额来确定。
3. 在合并日,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的净资产以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方的资产负债表。同时,将合并方支付的对价(如现金、股份等)计入合并方的资产负债表。
4. 在合并日,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的净利润计入合并方的利润表。
5. 将合并方支付的对价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权益份额进行对比,如果对价大于权益份额,则将超出部分视为商誉计入合并方的资产负债表。如果对价小于权益份额,则将差额视为合并方的权益。
6. 根据合并协议,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的各项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按照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方的资产负债表。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是一般情况下的会计凭证录入方法,具体的会计处理可能会受到国家或地区的会计准则的影响,建议根据当地的会计准则和规定进行具体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