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如果交换双方资产的增值收益是可以可靠计量的,那么这些增值收益应该被纳入交换双方各自的资产中。
具体处理方式取决于交换双方资产的性质和会计准则的要求。以下是几种常见的处理方式:
1. 增加资产的账面价值:如果交换双方资产的增值收益是可以可靠计量的,那么可以将这些增值收益直接增加到资产的账面价值中。这样可以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
2. 记录为收益:如果交换双方资产的增值收益无法准确计量,或者增值收益与交换双方资产的性质不相关,那么可以将这些增值收益作为收益进行记录。这样可以反映交换双方资产交换的经济利益。
3. 共同控制:如果交换双方资产的增值收益与共同控制有关,那么可以根据共同控制的约定,将这些增值收益按照约定进行分配。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采用哪种处理方式,都需要遵守会计准则的要求,并进行充分的披露,以便用户理解和评估交换双方资产的真实价值和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