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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备考信息
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2年另行组织一次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公告》,本着“考生至上”的原则,经研究决定,湖北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省考办)按照财政部考办统一安排,在我省另行组织一次考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专业阶段考试
2022年9月23日(星期五)
08:30-11:30 会计(第一场)
13:00-15:00 税法(第一场)
17:00-19:00 经济法(第一场)
2022年9月24日(星期六)
08:30-11:00 审计
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
17:00-19:0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2022年9月25日(星期日)
08:30-11:30 会计(第二场)
13:00-15:00 税法(第二场)
17:00-19:00 经济法(第二场)
(二)综合阶段考试
2022年9月24日(星期六)
8:30-12:0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
14:00-17:3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二、相关政策
2022年襄阳考区已报名成功的考生,及省内除襄阳考区以外已于8月26日-28日完成全国统一考试的受疫情防控政策影响或因异地疫情防控政策差异等原因导致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可自行选择是否继续参考,不能继续参考的可申请退费及将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
三、延考办理
(一)襄阳考区选择参加本次另行组织的统一考试且符合条件的考生,请于2022年9月19日至22日(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襄阳以外考区的符合上述政策条件且能够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应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参加延考的申请。邮件格式及内容应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邮件标题:标题统一按照“延考-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的格式命名,例如:延考-张三-420106199501010000-13912345678。
2.邮件正文:需注明本人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手机号、申请参加延考的意愿及理由。
3.邮件附件:申请人应下载填写本公告附件(《湖北省因受疫情影响申请延考或退费的考生信息表》),同时将本人已下载的准考证、身份证件正反面、报名系统登记的手机号码、个人手写签名的申请书(包含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8月份未能如期参考的原因及确保所有材料、证据属实的承诺)、考试期间本人受疫情管控等相关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政府疫情防控部门、医院、街道办、社区居委会等出具的隔离管控证明,或因异地疫情防控政策差异等原因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证明),全部清晰完整拍照扫描后,连同《湖北省因受疫情影响申请延考或退费的考生信息表》作为附件随邮件发送。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请于2022年9月19日至22日(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延考地点
襄阳考区考点设在襄阳市,原襄阳考区考生继续在襄阳参考,其他考生参考地点在武汉市,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若本次考试因受疫情影响再次取消,将为符合本次考试资格的考生退还报名费并将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
四、退费办理
(一)襄阳考区的考生如选择不参加本次考试,可申请退还报名费并将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 1 年。上述考生请于2022年9月5日至9日(每天 8:00-17:00) 登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简称网报系统)选择退费,未按时申请的,默认为参加考试。
(二)襄阳以外考区符合政策条件且不能够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可申请退费和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应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邮件格式及内容应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邮件标题:标题统一按照“退费-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的格式命名,例如:退费-李四-420106199601010000-13012345678。
2.邮件正文:需注明本人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手机号、申请退费的意愿及理由。
3.邮件附件:申请人应下载填写本公告附件(《湖北省因受疫情影响申请延考或退费的考生信息表》),同时将本人已下载的准考证、身份证件正反面、报名系统登记的手机号码、个人手写签名的申请书(包含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8月份未能如期参考的原因及确保所有材料、证据属实的承诺)、考试期间本人受疫情管控等相关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政府疫情防控部门、医院、街道办、社区居委会等出具的隔离管控证明,或因异地疫情防控政策差异等原因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证明),全部清晰完整拍照或扫描后,连同《湖北省因受疫情影响申请延考或退费的考生信息表》作为附件随邮件发送。
(三)退费款项将于退费申请截止后30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至考生原报名费支付账户中,请及时关注银行卡或电子支付交易信息,逾期未收到退费的考生,请联系省考办。
五、注意事项
(一)因疫情防控需要,襄阳以外考区符合政策条件需参加延考或退费的考生仅支持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申请,邮件标题、内容等务必符合上述所有邮件格式要求。因邮件标题格式或其他内容等不符合要求未被筛选统计的或者申请材料不属实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申请邮件应统一发送到省考办电子邮箱cpaks26@qq.com,收件时间截止到9月9日24:00点。审核结果将以邮件或短信告知。
(二)应考人员参加考试的防疫要求,执行省考办先后于8月8日、8月27日在省注协网站发布《湖北省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关于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武汉考区防疫要求紧急调整的通知》及襄阳考区当地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若有调整,请以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最新公告为准,请密切关注,做好相关准备。
特此公告。
湖北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5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请以当地注协最新公布的消息为准。正保会计网校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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