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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报考对使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报名的人员有何具体安排? 考场自己可以选择吗?带着疑问,我们一起看下,官方是如何答复的。
答:《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已于2018年9月1日施行。为响应国家政策,做好考生服务,我们作出如下安排:
(1)允许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报名并参加考试。报名费需按照报名所在地标准执行。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选择在涉外考区参加考试的,须使用境外发放的有效身份证件报名。
(2)使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报名的人员,境内学历将统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国(境)外学历应由考生本人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如遇审核不通过,请联系报名所在地省级注协并按其要求办理。
(3)初次使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报名的人员,视同为首次报名人员,如曾使用境外发放的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并通过部分科目,有效期内取得的合格成绩继续有效,待取得专业阶段全部科目合格成绩后,须向考试所在地省级注协提供相关证明进行成绩合并,经审验无误后再按照要求下载保存专业阶段合格证电子证书。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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