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接收最新考试资讯
及备考信息
申请注册会计师考试免试科目的条件是什么呢?注册会计师考试有免试相应科目的要求,考生只要满足了其中的条件就可以申请,一起看下都有哪些条件吧。
申请注册会计师考试免试科目的条件是什么呢?
符合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请免试一个专业科目:
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统计 师或具有经济学、管理学和统计学相关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高 级技术职称的人员(简称免试申请人),可以申请免予注册会计师全 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按照互惠原则与境外会计职业组织达成相 互豁免部分考试科目的,符合豁免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部分科 目考试。 免试申请人取得免试科目资格后,免试科目长期有效,不得提 出变更免试科目。
申请注会科目免试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免试申请人应当填写《20XX 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 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件、高级技术职称 证书及批准文件等相关资料,报地方考办审核。
地方考办应当审查高级技术职称证书的真实性。签发高级技术职称批准文件的机构不属于省部级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机构 的,应当审查该机构的高级技术职称评审资格。 地方考办应当审核免试申请人的免试科目。
地方考办应当在对免试申请人的申请资料审核无误后, 制作上报文件。上报文件包括:
(一)地方考办关于免试申请人申请免试的请示;
(二)20XX 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 试申请汇总表;
(三)20XX 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 试申请表(含近期标准证件照片); (四)免试申请人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和高级技术职称批准 文件的复印件;
(五)免试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在《20XX 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 申请表》中“地方考办意见”栏内,地方考办应当签署意见并加盖公 章。上报资料中应当注明“原件已审核,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由经 办人签字,并加盖地方考办公章。
2、境外符合豁免部分考试科目人员(简称豁免申请人), 可直接向财政部考办提出豁免申请。 第十二条 豁免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一)豁免申请表;
(二)符合豁免条件的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三)身份证件复印件;
(四)境外会计职业组织的会员证书复印件;
(五)近期标准证件照片。
财政部考办应当对豁免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 核,并在审核无误后 30 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
本办法自 2014 年 6 月 3 日起施行。2012 年 8 月 28 日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印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 管理办法》(财考〔2012〕5 号)同时废止。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