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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费标准按照《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注册会计师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13〕128号)规定执行,考试报名费标准为每科次92元。
2025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江苏考区报名简章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和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关于《2025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规定,现将2025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江苏考区报名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3.已报名参加2025年8月30日—8月31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欧洲考区考试者;
4.已取得全科合格者,或经依法认定或者考核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者。
二、报名程序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cpaexam.cicpa.org.cn,简称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或者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报名分为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资格审核和交费确认三个环节。
(一)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应当于2025年4月8日8:00—4月30日20:00,点击进入网报系统,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此期间,报名人员可以结合本人实际情况对报考科目和报考地进行调整。首次报名人员需进行注册并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最近1年1寸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片。非首次报名人员相关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予以更新。
存在无法上传照片、符合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条件但无法进行报名等问题的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期间联系报名所在地的设区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或管理中心(以下统一简称市注协)咨询办理。
(二)资格审核。
1.首次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持国(境)内学历的,应当通过学信网APP进行学历信息认证授权,授权后由网报系统根据身份证件信息链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认证;持国(境)外学历的(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填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由中注协、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2.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持国(境)内学历的,应当于2025年7月14日—8月4日通过学信网APP进行学历信息认证授权,授权后由网报系统根据身份证件信息链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认证;持国(境)外学历的,应当于2025年7月14日—8月4日(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补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由中注协、省注协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3.持非居民身份证件(如军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者以军队院校毕业学历、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作为报名条件的首次报名人员,或者网报系统无法认证学历的首次报名人员,应当按照要求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或者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确有困难的,可到报名所在市注协指定地点(详见下文)进行审核。
4.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不得参加考试。
(三)交费确认。
1.报名人员应当于2025年6月16日—6月30日(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https://cpaexam.cicpa.org.cn)完成交费确认。在此期间,为方便考生根据个人备考情况审慎交费,允许考生在考区不变的前提下,对所报科目进行调整确认。报名人员完成交费后,报考科目、考区及其他相关报名信息不得更改,且报名费不予退还。
2.报名费标准按照《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注册会计师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13〕128号)规定执行,考试报名费标准为每科次92元。
3.发票打印。考生可登录https://jsfs.yeepay.com/js-pre-nontax-app/invoice?merchantNo=10000784644在线打印“江苏省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
4.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完成交费后,可在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可在资格审核完成后在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
考试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25年)》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2025年)》确定考试范围。为方便考生复习备考,中注协根据考试大纲组织编写了专业阶段6个科目考试辅导教材及经济法规汇编,仅供参考,自愿使用,不是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指定用书。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
除试题作出特殊要求外,考试均使用中文作答。考试系统提供5种中文输入法:微软拼音输入法(全拼)、谷歌拼音输入法(微软双拼方案)、搜狗拼音输入法(全拼)、极品五笔输入法、搜狗五笔输入法。考试时,考生仅可选择使用考试系统提供的输入法及其相关功能。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时间。
专业阶段考试:
2025年8月23日(星期六)
08:30-11:30 会计(第一场)
13:00-15:00 税法
17:00-19:00 经济法
2025年8月24日(星期日)
08:30-11:00 审计
08:30-11:30 会计(第二场)
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
17:00-19:0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综合阶段考试:
2025年8月24日(星期日)
08:30-12:0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
14:00-17:3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二)考试地点。
专业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各设区市。
综合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南京市、徐州市、常州市、苏州市。
(三)关于在部分考区安排会计科目两场考试。
考虑到参加会计科目考试考生人数较多,考点和机位相对紧张,为优化资源,拟在部分考区对会计科目安排两场考试。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报名及机位准备情况统筹安排考生参加相关场次的考试,每位考生只允许参加同一科目的一场考试,请广大考生务必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场次和时间参加考试。
六、准考证的下载打印
考生应当于2025年8月5日—8月20日(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核未通过或者未交费的报名人员,将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参加考试。
七、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一)考生答卷由中注协组织集中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认定后发布。预计2025年11月下旬可登录网报系统查询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单,具体时间以中注协官网发布的通知公告为准。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电子证书。
(四)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电子证书。
(五)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电子证书及全科合格证电子证书均可在网报系统自行查询、下载打印。
八、专业阶段考试免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管理办法》执行。
九、现场审核地址及咨询联系电话
全省共设13个现场资格审核点。
1.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2-2号4楼 电话:025-83300391、83312996;
2.无锡市财会服务中心:无锡市梁溪区石皮路9号405 电话:0510-82721875;
3.徐州市财政效能中心:徐州市新城区行政中心西区综合楼A609-1室 电话:0516-83702451、83751621;
4.常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6楼 电话:0519-86623905;
5.苏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苏州市姑苏区西中市127号1号楼105室 电话:0512-65234630、65230362;
6.南通市财会信息教育中心:南通市崇川区濠北路20号珠算博物馆2号楼2楼203室 电话:0513-83534666、83534657;
7.连云港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中路99号市财政局306室 电话:0518-85507760;
8.淮安市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淮安市健康东路65号财政局院内六楼602室 电话:0517-83168312、83168382;
9.盐城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城投商务楼1346室 电话:0515-80501346;
10.扬州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扬州市扬子江北路471号财政局3号楼206 电话:0514-80597159、80597120;
11.镇江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镇江市润州区南山路61号国投商务广场A座14楼 电话:0511-84439117、84439027;
12.泰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凤凰街道海陵南路302号泰州市财政局413室 电话:0523-86888060;
13.宿迁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宿迁市人民大道1号财政大厦501室 电话:0527-84363071。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可在网报系统查阅),报名完成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
(二)考生下载打印准考证时,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和有关考试信息,并按要求和准考证载明的考试场次、时间参加考试。
(三)进入考场时,应考人员可以携带钢笔或者签字笔、铅笔、直尺,以及不带有文字、公式显示或存储、录音录放、信息收发、无线网络、蓝牙等功能,不带有CTLG键、SHIFT键、ALPHA键和OPTN键,且机身不带有USB、Type-C等接口的计算器。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不得携带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电子设备,以及书籍、纸张、饮品或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座位。考试期间,考生须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和安排。
(四)需要对考试成绩复核的考生,可在成绩发布后第5个工作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报系统,提出复核申请,中注协将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统一组织复核工作。
(五)中注协将通过网报系统及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考试相关通知公告,请报名人员予以关注。
(六)报名和交费期间,咨询电话和邮箱如下:
1.如需咨询与网报系统相关的技术问题,报名人员请拨打中注协考试咨询电话:010-88250110、010-88250119(工作日8:00-11:30,13:00-17:00);省注协咨询电话:025-83633931(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2.如需咨询与考试政策相关的问题,报名人员可发邮件至中注协设立的考试咨询邮箱cpaks@cicpa.org.cn;其他与考试相关的问题可发邮件至省注协设立的考试咨询邮箱jscpaks@cicpa.org.cn。
(七)请报名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地,建议按工作地、居住地就近或者就地报名参加考试。同时,报名人员参加考试,应当及时关注省注协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遵守并配合落实考区所在地考试相关规定和要求。
(八)报名人员应当注意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应按照本简章规定的办法登录网报系统或者中注协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切勿通过其他链接登录。
特别提示:中注协、省注协均不举办或者参与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者机构进行考前培训辅导。请广大报名人员切勿轻信虚假宣传,防止上当受骗。同时,中注协、省注协将全力协助公安机关打击以“保过”、“真题”、“查分、改分”等为幌子的违法犯罪活动。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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