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关于领取辽宁省2018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合格证的通知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喵总 2019/01/24 13:54:34 字体:

辽宁地区的朋友们注意啦!2018年注会合格证领取相关工作已经开始啦!快来看看详细信息。

辽宁省2018年度注册会计师合格证

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合格证和专业阶段合格证已印制完毕,将予以发放。现将具体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科合格证

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到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领取全科合格证。

如需他人代领合格证书的,请代领人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考生委托授权书(附件1)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领取。注册会计师考试合格证书丢失或损坏不予补办。

发放时间:2月12日至3月15日(节假日休息)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00

发放地点:沈阳市和平区抚顺路64号(辽宁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3楼)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309室

联系电话:024-23496703  

在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领取全科合格证的同时,考生可以直接办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入会手续,申请非执业会员程序:

1.网上非执业会员申请()

2.下载并填写《非执业会员登记表》;

3.在《非执业会员登记表》最下面的空白栏内复印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非执业会员登记表》背面复印全科合格证;

4.向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交《非执业会员登记表》和本人近期一吋免冠照片1张。 非执业会员相关政策咨询电话024-23496716。

二、专业阶段合格证

专业阶段合格证书已下发至沈阳、大连、鞍山和锦州考办,考生可到报名考试所在考区考办指定地点领取专业阶段合格证。

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合格证书。

如需他人代领合格证书的,请代领人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考生委托授权书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领取。

注册会计师考试合格证书丢失或损坏不予补办。

(一)沈阳考区

  发放时间:2月26日至2月28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00

  发放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北七马路37号一楼大厅

  联系电话:024-22842135

  因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合格证书的,考生可在以下时间补领证书。

月份办理日期
32019年3月27、28日
42019年4月24、25日
52019年5月29、30日
62019年6月26、27日
72019年7月24、25日
82019年8月28、29日
92019年9月25、26日
102019年10月30、31日
112019年11月27、28日
122019年12月25、26日

(二)大连考区

    发放时间:2月12日至3月15日(节假日休息)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00

    发放地点:大连市中山区白玉街20号(中山广场大连市总工会斜对面)大连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省注协大连分会)304室

  联系电话:0411-82590652   0411-82818475

(三)鞍山考区

  发放时间:2月12日至3月15日(节假日休息)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00

  发放地点:鞍山市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鞍山市铁东区胜利南路8号财政局207室

  联系电话:0412-2217618

  (四)锦州考区

  发放时间:2月12日至3月15日(节假日休息)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00

  发放地点:锦州市财政局会计科,锦州市松山新区南广路58号

  联系电话:0416-3145813 

附件:

1. 委托授权书

2. 非执业会员入会申请表

2019注会备考已经来袭,通过专业阶段的朋友,可以开始准备综合阶段啦!综合阶段备考>>还在备考专业阶段的朋友,现有学霸状元高分同款课等着你!更有新春好课相送>>

相关推荐:

“三心二意”过注会——注会一次性直达经验分享

CPA一年六科过来人经验:注会并非高不可攀

2019注会报考必看:科目怎么搭配通过率更高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