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一图读懂:调整北京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通知

来源: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vage 2023/11/16 14:30:37 字体:

关于调整北京市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你清楚吗?一图读懂!

解读 问答 一图读懂《关于调整北京市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

一、专有名词解释

职业资格: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从业资格是指从事某一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执业资格是指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工种)实行准入控制,是依法独立开业或从事某一特定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

职称:职称是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职称制度是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和管理的基本制度,对于党和政府团结凝聚专业技术人才,激励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文件出台的目的及主要内容

目的:为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以职业分类为基础,统筹研究规划职称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框架,避免交叉设置,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

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54项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其中准入类职业资格23项,水平类职业资格22项,国务院清理规范的职业资格9项。同时,在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表中增加了每项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的政策依据,让对应关系有法可依,有据可循。

二是明确了对应职称的条件和用途。在对应关系范围内,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业资格,符合本市相应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的,可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本市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对符合对应条件的人员按照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和聘任程序,择优聘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

三、新旧政策差异和创新特点

与《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19〕87号)相比,变化如下:

一是进行扩容。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新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增加精算师、矿业权评估师等8项新增职业资格,其中精算师、矿业权评估师等2项为2021版职业资格目录中新增职业资格;拍卖师、新闻记者职业资格等6项为新对应职称的职业资格。

二是进行调整。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新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土地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调整为不动产登记代理职业资格,注册设备监理师调整为设备监理师。

三是明确对应关系的前提条件。在对应关系范围内,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业资格,符合本市相应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的,可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四、政策依据及背景

政策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的公告》、59项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龙头文件及国家及北京市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文件。

背景:2019年,为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减少人才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优化营商环境,对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17年版)>的公告》,我局发布了46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

2021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新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更新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9项,其中出入境检疫处理人员资格、乡村兽医资格、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精算师、矿业权评估师、职业病诊断医师等专业性和社会通用性强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纳入目录。

随着职称制度改革的深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新发布了27个系列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北京市新发布了25个系列职称制度改革的办法,结合新版职业资格目录以及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等有关规定和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我们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进行了重新梳理,在征求本市23家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调整北京市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拟将54项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

五、文件适用的人员范围

适用于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并与本市所属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机构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含港澳台地区人才、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人才)。

六、执行标准

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工作无收费。

七、注意事项

该文件自2023年12月1日起印发执行。

一图读懂《关于调整北京市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