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0 苹果版本:8.7.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诉讼时效的特点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3/11/02 08:55:33 字体:

  单选题

  甲租赁乙的房屋,到期不支付租金,乙在其后1年内也没有追讨。对此下列情形符合规定的是( )。

  A、诉讼时效届满,乙没有丧失实体权利,但丧失起诉权

  B、甲1年后向乙支付租金,后甲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请求乙返还租金,法院不予支持

  C、若乙向法院起诉,法院会主动审查诉讼时效是否届满,确认届满后会驳回乙的诉讼请求

  D、甲乙可以协商将诉讼时效由1年变为2年

    

  点击进入“每日一练——免费在线测试”>>

  注册会计师:每日一练《会计》(2013-11-02)

  注册会计师:每日一练《审计》(2013-11-02)

  注册会计师:每日一练《税法》(2013-11-02)

  注册会计师:每日一练《财务成本管理》(2013-11-02)

  注册会计师:每日一练《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2013-11-02)

正保会计网校
2013-11-02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