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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注会经济法易错题解析:通知退伙(三十八)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小雨 2021/07/05 18:22:40 字体:

人生要成沉淀,要有定力,一个人定力不够会浮躁。网校为广大考生提供了2021注会经济法易错题解析:通知退伙(三十八),并配以教师讲解。你中招了吗?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2021注会经济法易错题解析:通知退伙(三十八)

错题点评:2021年06月30日

1、合伙人通知退伙的,应当符合的条件有( )。

A、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B、合伙人的退伙不会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

C、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D、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该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点评】本题考核的知识点是通知退伙。本题是单纯法条的考查,都是教材中的原文,要进行归纳性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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