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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注会《经济法》练习题:财产取回权(8.31)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8/31 20:25:54 字体:

为了方便备战2015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的练习题,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单选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权利人行使非债务人财产的取回权的,向管理人提出取回的时点是( )。

  A.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或者和解协议、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前

  B.破产受理前

  C.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

  D.破产宣告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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