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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注会《经济法》练习题:解散公司(9.6)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9/06 14:09:59 字体:

为了方便备战2015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的练习题,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多选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东以下列事由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有( )。

  A、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的

  B、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的

  C、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且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D、股东利润分配请求权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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