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6 苹果版本:8.6.96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2016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练习题:债权人会议职权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6/01/07 14:47:49 字体:

为了方便备战2016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的练习题,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单选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债权人会议职权的是( )。

  A.调查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B.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

  C.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D.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点击进入论坛参与答题>>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