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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注会《经济法》练习题:可撤销民事行为(2.16)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6/02/16 11:06:27 字体:

为了方便备战2016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的练习题,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多选题

  下列各项中,对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表述,不正确的有(    )。

  A.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当然无效,自行为开始时即不发生法律效力

  B.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一经撤销,自行为开始时无效

  C.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有时间限制

  D.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撤销,人民法院可以主动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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