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16年注会《经济法》练习题:诉讼时效中止(2.22)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6/02/22 17:05:39 字体:

为了方便备战2016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的练习题,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单选题

  下列关于诉讼时效中止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B、诉讼时效中止使已经进行的诉讼时效期间全部归于无效

  C、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其他障碍,才能中止时效的进行

  D、在民法规定的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内,诉讼时效中止的持续时间没有限制

  点击进入论坛参与答题>>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