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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念和斗志宜聚,懈怠和悲观宜散;我们的斗志因信念而燃起,不懈怠、不悲观,落实每一个知识点。正保会计网校注会培训机构排名名列前茅,本着这个信念,不懈怠并持之以恒的学习,定会有所收获。既然选择了注册会计师,就要朝着它勇敢向前,每天进步一点点,基础扎实一点点,备考也就会更容易一点点。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提供了《经济法》精选练习题,大家快来练习吧!
单选题
某合伙企业解散时,在确定清算人的问题上,甲、乙、丙、丁四位合伙人提出的清算人确定方案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A、甲认为可以由合伙人自行清算
B、乙认为清算人中应当有债权人代表
C、丙建议指定自己和甲担任清算人
D、丁建议聘请一名律师担任清算人
合伙企业的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这道练习题做对了吗?如果做对了就接着继续练习吧!没做对的同学也不要气馁!结合答案解析理解一下题意及分析,实在还有不懂的可以在网校答疑板上留言问老师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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