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接收最新考试资讯
及备考信息
再遥远的目标,也经不起执着的坚持。注会的学习是个漫长而艰辛的过程,承得住艰辛,耐得住寂寞,唯有不变的坚持,才让我们一步步变成更优秀的自己。既然选择了注册会计师,就要朝着它勇敢向前,每天进步一点点,基础扎实一点点,通过考试也就会更容易一点点。正保会计网校专门为大家准备了《经济法》练习题,一起来练习吧~
多选题
下列情形中,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有( )。
A、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
B、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外孙女
C、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10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
D、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想要练习更多模拟试题,加入正保会计网校。海量试题,仿试题库,模拟机考,更有老师指导,考试通过更有保障。马上练习>>
相关链接: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