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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经济法单选题
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甲、乙,自然人丙、丁。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当然退伙事由的是( )。
A、甲被债权人申请破产
B、丁因斗殴被公安机关拘留
C、丙被依法宣告失踪
D、乙被吊销营业执照
《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破产不等于必然破产,一定要等到注销之后,主体资格消灭才成立当然退伙的事由,所以选项A错误;被拘留不影响其作为合伙人的资格,所以选项B错误;被依法宣告失踪不等于死亡,所以选项C错误;选项D符合第三种情形,所以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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