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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对楼房管理和所有权归属作约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吕小沫 2019/04/28 14:44:13 字体:

经济法这个科目在注册会计师六科考试中的难度是较低的,但是这不代表它就简单了,不用学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六科的难易是相对的,千万不要轻视经济法这一科目!一定要多多做题多多练习哦~

注会经济法

单选题

甲、乙、丙、丁四个公司分别出资50万元、20万元、20万元、10万元建造一栋楼房,约定建成后按投资比例使用,但对楼房管理和所有权归属未作约定。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该楼发生的管理费用应按投资比例承担

B、该楼所有权为按份共有

C、甲公司投资占50%,有权决定该楼的重大修缮事宜

D、丁公司对其享有的份额有权转让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C
【解析】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选项B表述正确。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选项A表述正确。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选项D表述正确。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选项C表述错误,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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