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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cpa考试《经济法》练习题:不得行使追索权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4/08/05 10:47:31 字体:

  2014年注会考试将近,为了帮助广大学员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结合注册会计师考试教材,精心为大家整理了考试各科目练习题,希望能够提升您的备考效果,祝您学习愉快!

  多项选择题

  甲出具一张本票给乙,乙将该本票背书转让给丙,丁作为乙的保证人在票据上签章。丙又将该本票背书转让给戊,戊作为持票人未按规定期限向出票人提示本票。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戊不得行使追索权的有(  )。

  A.甲

  B.乙

  C.丙

  D.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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