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6 苹果版本:8.6.96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练习题: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4/08/14 17:00:14 字体:

  现在是2014年注会考试冲刺阶段,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会计师各科目练习题,希望能够提升您的备考效果,祝您学习愉快!

  单项选择题

  甲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乙为甲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当甲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乙的债务时,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乙可以行使的权利是(  )。

  A.代位行使甲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B.以甲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来清偿

  C.自行接管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D.以对甲的债权来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点击进入论坛参与答题>>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