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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练习题:诉讼时效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4/08/14 17:13:09 字体:

  2014年注会考试将近,为了帮助广大学员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结合注册会计师的考试教材,精心为大家整理了考试各科目练习题,希望能够提升您的备考效果,祝您学习愉快!

  单项选择题

  2006年5月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06年8月,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A.自2006年5月5日至2007年5月5日

  B.自2006年5月5日至2007年5月25日

  C.自2006年5月5日至2008年5月5日

  D.自2006年5月5日至200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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