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6 苹果版本:8.6.96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2015年注会考试《经济法》练习题: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力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4/09/18 16:54:55 字体:

  现在是2015年注会考试备考阶段,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整理了注册会计师各科目的练习题,希望能够提升您的备考效果,祝您学习愉快!

  多项选择题

  关于诉讼时效的中断,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诉讼时效的中断只能进行一次

  B、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的,诉讼时效从提交起诉状或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

  C、对于连带债权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权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D、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