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经济法习题: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有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长梦千秋 2020/01/03 13:50:41 字体: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多选题

下列情形中,要约不得撤销的有( )。

A、要约人张某发出了要约,并确定了承诺期限

B、要约人李某书面通知受要约人要约不得撤销

C、受要约人郭某认为要约不会撤销,并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

D、要约人董某发出的要约已经生效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BC
【解析】

       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2)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的;(3)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因此选项ABC正确;要约生效后是可以撤销的,因此选项D错误。

同学,这道题做对了吗?如果做对了就继续练习吧!>>点击查看更多练习题

没有做对的同学也不要灰心哟!结合答案解析理解一下题意及分析,实在还有不懂的可以在网校答疑板上留言问老师哦!

勇敢的迎接逆境,即使不能实现最初的梦想,也会打开另一扇大门。

  不做“说话的巨人,行动的矮子”。说再多的漂亮话,也不如做一件实实在在的漂亮事,行动永远是迈向成功的第一步,想永远只会在原地踏步。对于注册会计师考试而言亦是如此,每天进步一点点,基础扎实一点点,备考就会更容易一点点。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提供了《经济法》精选练习题,大家快来练习吧!点击查看网校财会> 2020年注会好课>>>

相关链接:

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练习题精选汇总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