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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接到通知的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的期限是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又又 2020/08/06 18:47:39 字体:

注会经济法单选题

未接到通知的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的期限是

甲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10月15日作出与乙公司合并的决议,2018年10月18日依法向债权人发出通知书,2018年10月20日进行了公告。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未接到通知的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的期限是( )。

A、2018年11月15日之前 

B、2019年1月2日之前 

C、2018年12月4日之前 

D、2018年11月20日之前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C
【解析】

作出公司合并决议后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本题中,公告日是2018年10月20日,因此未接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在公告之日起45日内申报,即在2018年12月4日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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