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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吃的每个苦,都是给未来添砖加瓦。2020年注册会计师备考火热进行中,时间转瞬流逝,正在备考注会的小伙伴们赶紧来看啊!为了使大家更好的达到备考的目的,正保会计网校为广大考生提供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练习题精选(五十二),抓紧时间做题吧!
1、多选题
下列行为中,属于有效行为的有( )。
A、张三6岁,爷爷送给他一套价值500万的房子
B、李四10岁,送给同学一个文具盒
C、王五13岁,家境富裕,用自己的零花钱给母亲购买价值2万元的香奈儿包一个
D、陈七19岁,在校大学生,向同学借款1万元用于炒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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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BD
【解析】
本题考核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实质要件。选项A错误,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选项B正确,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从事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有效的;选项C是效力待定的。选项D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法律行为是有效的。
2、单选题
下列关于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可撤销行为必须由当事人主张撤销,法院不得主动干预
B、撤销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撤销权的,该行为不得再被撤销
C、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无需经相对人同意
D、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双方均可主张行使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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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D
【解析】
在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中,并非所有当事人均享有撤销权。在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只有受损害方才有权撤销。选项D错误。
3、单选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附条件的法律行为的是( )。
A、老侯与老赵约定,如果明天太阳从西边升起,就送给其一辆汽车
B、甲公司与老赵约定,若老赵能窃取到乙公司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书,则向其支付人民币10万元
C、老赵与某医院约定,等自己去世时将遗体捐献
D、老赵与儿子约定,如果考上某名校,就送给儿子一辆玛莎拉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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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D
【解析】
能够作为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事实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将来发生的事实,已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二是不确定的事实,即条件是否必然发生,当事人不能确定,因此选项A错误;三是当事人任意选择的事实,而非法定的事实;四是条件必须合法,因此选项B错误。选项C属于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4、多选题
王某与李某约定,如果将来自己的父亲去世,就将自己父亲居住的小屋卖给李某。该行为属于( )。
A、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B、附延缓期限的法律行为
C、附始期的法律行为
D、附生效条件的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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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BC
【解析】
附期限的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设定一定的期限,并将期限的到来作为效力发生或消灭前提的法律行为。附条件的法律行为中,所附条件必须是将来不确定的事实,而王某父亲的死亡是确定的事实,所以本题不属于附条件的法律行为,而属于附期限的法律行为,并且属于附延缓期限的法律行为,即附始期的法律行为。
5、多选题
某县土特产公司派业务员李某前往某市购买干果,公司开出的介绍信上写着,“兹派遣我公司业务员李某前往贵公司联系购买干果事宜”,李某将介绍信交给果品公司后发现该公司香蕉质优价廉,便以该土特产公司的名义与该果品公司签订了15吨香蕉的买卖合同。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土特产公司有追认权,果品公司在土特产公司追认前有撤销权,追认权与撤销权均属于形成权
B、果品公司可以催告土特产公司在收到通知后1个月内追认,土特产公司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则果品公司与李某按照各自过错承担责任
C、如果土特产公司将购买干果和香蕉的款项一并打给果品公司,视为对买卖香蕉行为的追认
D、如果介绍信写明为“购买果品”,则该买卖合同有效,土特产公司对果品公司承担合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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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BCD
【解析】
选项A:题目中是无权代理,合同效力待定,善意第三人方有撤销权。果品公司收到介绍信是知情人,不是善意第三人,没有撤销权。选项B: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选项C:无权代理成立后,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选项D: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6、多选题
2010年3月1日,甲向乙借款10万元,甲当场书写欠条一张,但没有写明归还期限。2017年4月1日,乙快递信函一封要求甲归还欠款,甲于4月5日收到快递,当日短信答复乙无钱可还。乙于2020年4月1日将甲告上法庭。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甲的欠款已过诉讼时效
B、甲的欠款诉讼时效从2017年4月1日起算
C、甲的欠款诉讼时效从2017年4月5日起算
D、2020年4月1日乙起诉甲导致对甲的诉讼时效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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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CD
【解析】
本题考核诉讼时效起算和中断。未定有履行期限的债的请求权,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本案中,诉讼时效从2017年4月5日起算,乙2020年4月1日向法院起诉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7、多选题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一定事由的发生可导致诉讼时效中止。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事由中,能够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是( )。
A、申请强制执行
B、在诉讼中主张抵销
C、未成年债权人的监护人在一次事故中遇难,尚未确定新的监护人
D、债务人向债权人请求延期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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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CD
【解析】
《民法总则》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1)不可抗力;(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选项ABD是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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