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接收最新考试资讯
及备考信息
注会经济法单选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债权人会议与债权人委员会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通过重整计划和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
B、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均不得行使表决权
C、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的成员人数原则上是奇数,最多不超过7人
D、管理人决定履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或放弃权利,应当及时报告债权人委员会;未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人民法院
选项A: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通过和解协议和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选项B: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选项C:债权人委员会的成员人数原则上是奇数,最多不超过9人。
因为有目标,所以,我们认真过、努力过、改变过。顺利通过注会考试就是我们的目标之一。正保会计网校为广大考生提供注会《经济法》练习题,快来学习吧!希望大家可以通过每天的练习为自己注会备考积蓄更多能量。快来学习吧!
相关链接: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