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6 苹果版本:8.6.96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下列关于破产法中有关出卖人取回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白茶清欢 2019/03/26 15:21:14 字体:

努力吧!明天的你会感谢今天拼命学习的自己!注册会计师的路上正保会计网校将竭尽所能为您提供支持!注会的题目并不难,坚持下去,一定会成功!

【例题·多选题】

下列关于破产法中有关出卖人取回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债务人发运的,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针对运输途中的标的物行使取回权

B、出卖人在货物到达管理人后才向管理人主张取回在途中标的物的,管理人不应准许

C、如果债务人在破产受理之前已经付清全部价款的,破产受理时出卖人已将标的物发运,此时不构成出卖人取回权

D、只要买卖标的物到达管理人后,管理人对出卖人之前主张取回的要求不应准许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BC

【解析】

 根据规定,根据规定,出卖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通过通知承运人或者实际占有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等方式,对在运途中标的物主张了取回权但未能实现,或者在货物未达管理人前已向管理人主张取回在运途中标的物,在买卖标的物到达管理人后,出卖人向管理人主张取回的,管理人应当准许,选项D的说法错误。

远程教育发展至今,的确百花齐放各有所长,但也鱼龙混杂。低价盗版在市面泛滥,但是请相信品牌的力量,你的时间成本远高于你节约的那一部分!正保会计网校就意味着会计考培的金招牌!多年底蕴,培养了最优秀的师资团队,为注册会计师学员量身定制了网络课直播课面授课,VIP签约特训课等多种形式不同价位的课程!供您选择!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